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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道说法丨旷工员工如何解雇?用人单位的合法“攻略”在这里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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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孚道律师 张伟乐、李杨

【简要案例】

黄某于2000年5月入职A公司,任安全环境科安全担当。2023年10月6日起,A公司安排黄某等安全环境科的员工进行工厂墙面刷墙等基础设施维护的辅助工作,黄某认为该工作超出了其工作职责范围,遂拒绝配合A公司的工作安排。A公司经多次沟通、处分无果,于11月16日以黄某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对黄某进行解雇。黄某认为A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提起劳动仲裁、民事诉讼,要求A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赔偿金30余万元。

【裁判观点】

二审法院认为,A公司于2023年3月修订的《赏罚规则》等规章制度,已经黄某等员工在签名表上签名。A公司于同年6月制定《安全环境科管理职责说明》并在公司电脑上公示,包含了工厂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等21项工作职责,黄某也在A公司组织培训学习《安全环境科管理职责说明》的培训表上签名。因此,工厂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属于安全环境科的工作职责之一。针对涉案黄某的旷工行为,A公司在多次劝说、通知及处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赏罚规则》解除与黄某的劳动合同,理据充分。黄某的诉求不予支持。

【法律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用人单位如何合法解雇员工是企业人事管理的重要问题,操作不慎将面临较大的法律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合法解雇旷工员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0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0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0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0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0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0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并未将“旷工”纳入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因此,用人单位想要合法解雇旷工员工,应当先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将旷工或处分超过限定次数列为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并通过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等文件明确规定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但需要注意,制定规章制度也应遵守法定程序,并非公司随意打印几份稿纸盖上公章就视为规章制度生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并将决定公示或告知劳动者。为确保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用人单位应注意保留开会通知、培训记录、签名表以及公告等证据。例如在本案中,工厂设施维护是否属于王某的工作职责范围,就是法院审理的争议焦点。如果A公司不能提供已经公司公示、培训并让员工签名而合法生效的《安全环境科管理职责说明》以证明工厂设施维护属于王某的工作职责,法院将可能认定A公司的工作安排和处罚缺乏合法依据,从而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规章制度出台后,针对员工的旷工行为,用人单位也应当保留好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工作安排通知、沟通记录以及处分警告等证据,为合法解雇旷工员工提供充分依据。例如在本案中,A公司向法院提供了多次与黄某沟通工作安排的视频记录、工作安排通知、处分宣读录音等证据,证实其解雇黄某已遵守规章制度程序,并给予了黄某充分的沟通、纠正空间,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得到法院的认可。

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作为本所及本所律师对具体问题的正式法律意见。如读者有具体法律问题,欢迎预约咨询。